有限日期。


反反覆覆思考,真的覺得妳和我們之間的關係已經連「朋友」也說不上。

「緣分已盡」。

這麼說還真像離婚的夫妻檔。不過我想「朋友」也是一樣的,和則來往,不和則散。

人家說越吵感情越好,但是我想那僅侷限於某一部分的人。

我們和妳的友情之間,在時間的累積下有了無數細小的傷痕,即使那傷痕再小。而友情這東西,壞過一次,就再也補不回來了。

是啊,回不到最初的那個從前了。

我看得出來你的不自然,我也並沒有想和你多談。多說也是白搭。

就算表面上好了,心底又是如何的呢?

我很難再把你當作朋友。很難很難。

妳和別人說了我什麼,我都知道,所以我已經對你失望了。我想你也沒有那個資格來說我。

恩,這就是所謂的貌合神離? 應該。

散了就散了。 彼此是對方人生的過客,就這樣。

朋友嘛,總會有有限日期的。只是那日期會是多久,是彼此都不會知道的。

一輩子的朋友要找到或許很難,但是找到了,就是一輩子。

我們跟妳,過期了。

自怨自艾的人還是快滾吧。


就是有你這種人,每次都要搞出這種事情來,煩不煩啊?

小姐,你不煩我們都嫌煩了。

我不躲不逃拜託你有話就講清楚說明白,我很討厭你那種在別人背後靠腰的。

我不喜歡團被你說的那麼難聽,好像我們哪裡虧欠你一樣。

根本沒人對不起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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朔夜 ☆ サクヤ

Author:朔夜 ☆ サク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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