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反覆覆思考,真的覺得妳和我們之間的關係已經連「朋友」也說不上。
「緣分已盡」。
這麼說還真像離婚的夫妻檔。不過我想「朋友」也是一樣的,和則來往,不和則散。
人家說越吵感情越好,但是我想那僅侷限於某一部分的人。
我們和妳的友情之間,在時間的累積下有了無數細小的傷痕,即使那傷痕再小。而友情這東西,壞過一次,就再也補不回來了。
是啊,回不到最初的那個從前了。
我看得出來你的不自然,我也並沒有想和你多談。多說也是白搭。
就算表面上好了,心底又是如何的呢?
我很難再把你當作朋友。很難很難。
妳和別人說了我什麼,我都知道,所以我已經對你失望了。我想你也沒有那個資格來說我。
恩,這就是所謂的貌合神離? 應該。
散了就散了。 彼此是對方人生的過客,就這樣。
朋友嘛,總會有有限日期的。只是那日期會是多久,是彼此都不會知道的。
一輩子的朋友要找到或許很難,但是找到了,就是一輩子。
我們跟妳,過期了。
「日久見人心」嘛。
很多事情一旦久了就會發生很大的變化。
不太想管了。對於現在的生活還覺得滿快樂的。
謝謝千千跟小光,我很高興這段時間你們在我身邊。
漸漸明白。
很多事情建立在「彼此是認識的朋友」這層關係上會變的麻煩。
很多事情好為難,可是卻又不知道該如何開口。
我是個公與私會分開的人,可是很多人不會。
所以如果說的太現實,又會被說一些有的沒的。
累的好麻煩。
我討厭你這種滿臉正義對人說教ˋ其實根本什麼都不懂的人。
不是任何事情都是你說說就算了。你自以為是誰啊?
講的自己多會處理事情ˋ經歷過很多大風大浪一樣,說到底,你根本是個腦袋只有主觀思想的女人罷了。 很多事情有妳插手才會這麼麻煩!少雞婆了妳!
囉哩叭嗦的我媽都沒你那麼多事,我們又不是三歲小孩不會處理事情。
不要再自以為成熟了,你也不過就是個得意忘形的傢伙罷了。
說到底,你根本一點用處都沒有。
就像某人說的,我當時應該冷靜。
但是,我不是聖人,不可能隨時隨地都保持冷靜。
事情是我們處理,壓力跟責任是我們在擔、在扛,你怎麼可能明白。
就算你知道事情是怎麼一回事,但是沒有擔負責任義務的你,根本不會懂。
很多事情要到自己承擔時才會明白這些責任的重量。
口頭上說的明白不會是真正的明白,我看的出來。
雖然這些都不會是你現在就能體會的。